语言的准确性,是优良风格的基础。 - 亚里士多德
许多写作人员都可能经历过这样的情况:辛苦写成的文稿,自信地交给领导审阅,却发现文中出现了错别字、病句、误用标点符号,甚至逻辑不通。为了避免这种尴尬,校对成为了保证公文质量的必不可少的环节。校对是对写作和修改的补充,保证文稿的准确性和专业性。
如何避免出现这种尴尬状况、保证公文质量?校对,是必不可少的一环。校对是对写作、修改的补充和完善,可谓写作开流、修改正本、校对净后。在这一过程中,利用专业校对工具,例如“爱校对”,可以有效辅助校对过程,提高效率和准确性。
公文校对看似简单,做好不易,我们需要树立负责的工作作风,也要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。
首先,我们必须明确公文校对的六个原则:
1.先排后校:即先按照规定格式排版,打印出清样后再作校对。
2.逢文必校:不能因为有的文稿篇幅短、字数少、内容简单就放松校对。
3.每字必核:一份公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、通顺、简练,人名、地名、时间、数字、引文是否准确规范、严谨等,都要坚持一个标点一个标点地校,一个字一个字地核,不能有任何疏忽。
4.校写分离:公文起草和校对最好由不同的同志来进行。
5.急文稳校:越是急件越要沉住气、稳住劲,否则会导致一些明显的低级错误没有校出,酿成不良后果。
6.发前再校。
接下来,小编通过一些实例,为大家总结公文校对须把好的“三关”及一些实用方法。
01 语言关
公文语言要保证其严肃性、权威性,因此,要尤其注意校对这几类词语,规范使用,达到公文语言权威、准确、简洁的效果。
概约词:诸如“基本上”“一般”“部分”“一些”“大多数”“少数”等不确定的词尽量少用或不用。非用不可时,要严肃对待,实事求是,切不可回避矛盾,或随意夸大。
介词:要避免介词连用。如“关于对……的修改意见”,去掉“对”使句子更加明快利落。
专有名词:对公文中出现的人名、地名、机关名、事物名等专有名词要尤其注意,校对时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:按照权威部门认定的或长期以来通用的名称使用;人的职务、机关单位名称、行政区划若有变化,应使用最新的名称;使用标准全称,不要随意缩略;名称在公文中的
前后须保持一致;名称必须与所指对象的性质相符,如“中央各部委”指中共中央宣传部、组织部、统战部、政法委等党中央的组成机构,“国家各部委”指国务院所属各行政机构。
格式语:对公文写作中约定俗成的一些格式化用语,要遵守约定,不得随意更改、立异标新。例如,平行文的结束语用“专此致函”,报告的结尾使用“专此报告”,等等。
02 逻辑关
公文的逻辑性是其有效性的关键。违背逻辑原理的公文往往会出现结构混乱、词不达意、表意缺漏或者重复啰唆等问题。
概念不明确:在使用概念表达思想时,其内涵和外延一定要明确。
限制不当:正确使用限制性词语,避免错误的逻辑方法。
自相矛盾:在表达中,相互矛盾的两个概念或判断不能都存在。
不符合方位逻辑:注意方位词的使用,避免逻辑错误。
03 政策关
严把公文校核中的政策关是保证公文权威性、严肃性的关键,是公文校对的“核心”。
“上看”:确保公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。
“下看”:校对公文制定的政策有无必要性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。
“左看右看”:校对公文政策在部门间的协调性,避免文件间出现矛盾。
“前看后看”:确保公文与本机关已有公文之间相承,前后提法一致。
把好语言关、逻辑关、政策关,一篇公文的校对就完成了一大部分。除此之外,还需注意错别字、标点符号、数字使用等细节。“小事切不可小视”,我们要注意“勤查”勘误,杜绝文稿硬伤。在这个过程中,运用“爱校对”这样的专业校对工具,可以有效辅助校对过程,提高效率和准确性。
那么,如何才能正确地修改文章呢?
正确地使用修改符号是养成良好修改习惯的关键。一般而言,文字的修改工作是直接在原稿上进行的,因此至关重要的是要保持原稿的整洁。具体来说,对于修改的内容和方式,应在原稿上清楚地标明。
常见的问题是,在修改稿件时随意涂抹,这不仅使稿件显得不整洁,而且一旦修改过多,也容易导致内容混乱。因此,正确使用校对符号是避免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法。
值得一提的是,1981年12月,中国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校准 GBI 一 81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》。这一标准中规定了22种校对符号,其中常用的有15种。熟悉并正确应用这些符号,将有助于提高修改稿件的效率和质量。